發表於: 13-December-2007 at 6:38pm | IP Logg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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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總統您好:
ㄧ筆極單純再簡單不過的土地買賣交易,卻因為一條連國稅官員都認為不合理卻又執意擴大解釋台財稅第841633008號的解釋函令,害死我的爸爸。害我家破人亡,害我沒有了爸爸,害我媽媽終日以淚洗面,害我爸生前一直在等他最疼愛的孫子(剛滿週歲)叫他一聲阿公,再也沒機會了。叫我如何不恨、要我如何不怨~~
陳水扁總統,我是ㄧ個手無寸鐵的市井小民,出身於務農維生的家族。我爸爸ㄧ生奉公守法,熱心鄰里,做事一向嚴以律己,日前因不堪ㄧ世英名遭污衊毀於一旦,鬱鬱寡歡終至憂憤成疾灑手歸西,懇求您為我主持公道,我爸真是含冤而死!在我爸往生的10天前,我家才剛辦完喜事,我3姐出嫁。礙於習俗,剛出嫁的3姐無法回來見我爸最後一面,就連送我爸最後一程都不行,情何以堪!這是她此生最大的遺憾,是誰造成的? 就是一條連國稅官員都認為不合理卻又執意擴大解釋台財稅第841633008號的解釋函令。此函令干我家什麼事?為何要我付出如此慘痛的代價?
我的家族世代居住在台南市安南區,40多年前這個大家族的5個兄弟(我爸就是其中一位)為了改善生活共同籌錢合買農地,礙於當時法令非自耕農身分不得取得,亦不得登記為共有,便由擁有自耕農身分的大伯父代表來購買及單獨名義登記,事實上卻為兄弟間共同集資購買。俗話說「長兄如父」,兄弟間完全信賴兄長也未曾計較登記兄長名義之事,彼此共同耕作多賺一些錢補貼家用,此事街坊鄰居皆知。
如今這些伯父、我爸爸及叔叔年老力衰已無力耕作,遂於93年出售此筆土地。我想說的是當初生活困苦,購買土地是為了耕作改善生活,並非投資,將此筆土地出售也是因為長輩年紀大了無法耕作,加上從事農作不符合經濟效益,況且出售時機亦非最佳時點,只是當初有人想買,經過兄弟間討論同意出售,絕非投資。
土地出售後,所得由5位兄弟(包含我爸爸)均分,天經地義。然而稅務機關卻擴大解釋台財稅第841633008號的解釋函令,將其餘未登記為土地所有權人之4位兄弟(包含我爸爸)核課綜所稅─其他所得並罰鍰。(國稅局發文字號:南區國稅審二字第0960058603號)
在這期間,我們曾與稅務機關多次懇談,告訴他們購買動機絕非為了投資,當初農業社會生活困苦吃都成問題哪有閒錢投資,而且兄弟共同集資購買土地不是大家不全數登記,是礙於當時法令限制無法全數登記,僅擁有自耕農身分的大伯父能夠登記,如今稅務機關卻以未全數登記,將未登記為土地所有權人之4位兄弟(包含我爸爸)核課綜所稅─其他所得並罰鍰,這還有天理嗎?稅務機關告訴我們說此函令套在我們此筆土地交易上確實有不合理的地方,但是他們無能為力只能照辦,要我們自力救濟往他們上層機關尋求解套,修改函令。(稅務旬刊第2018期,財政部訴願委員會專門委員 胡坤明先生有針對合資買地轉售課稅的問題深入探討,其中案例4對於國稅局的復查決定引用台財稅第841633008號的解釋函令也覺得尚欠正當理由。)
我欲哭無淚,求救無門。為此極度不合理之裁罰,我家付出太慘痛的代價,我沒有了爸爸,原本完整的家庭從此破碎,每天只能面對著我爸的遺照,告訴他我會為他討一個公道。其餘年過半百的伯伯、叔叔整日愁眉不展加上自己兄弟(我爸爸)突然不幸辭世更是加重打擊,整個家族陷入前所未有的悲慘。他們犯了什麼錯?我爸犯了什麼錯?他們只知道一輩子在純樸的安南區安份的過日子,一輩子辛勞一輩子勤儉,種種菜到菜市場隨便找個位子蹲下來賣菜掙碗飯吃,閒暇時含飴弄孫,就這麼單純的日子,如今風雲變色,全變了調。
陳水扁總統,身為你的子民,自從我爸含恨而死後,我終日活在既恐懼又憤怒之中。恐懼我爸一生打拼奮鬥所留下的東西將被無情的稅務機關用不合理的裁罰取走,憤怒稅務機關明知道用此法令加諸在此筆極單純再簡單不過的土地買賣交易上是不合理的,仍執意裁罰要可憐的老百姓自求多福、自力救濟。陳總統,我只能乞求您~請您救救我~請您救救我那些年過半百的伯伯、叔叔~也還我爸一個公道~還我爸一個清白~
受害亡者陳榮林之子陳信宏
住址:台南市安南區長溪路1段33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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